第 25 期 103 年1 月
       
 
 
 
 
 
   
2004年在台灣的一樁兒童監護權之爭,演變成轟動全球搶人事件的主角──台巴混血兒吳憶樺1月3至19日在本人兼任董事長的天主教博愛基金會的協助與安排下回台探親,當年2月10日法警、書記官將吳憶樺強制執行帶出叔叔吳火眼家,家屬難分難捨,拚命搶人,吳在人群中被拉扯,哭泣無辜的畫面,令人難忘。
 
吳憶樺的父親吳登樹是高雄茄萣的漁民,1994年出海時,在巴西認識吳憶樺的母親瑪利莎,1995年生下吳,但兩人並未結婚,吳留在巴西與母同住,吳父繼續隨船捕魚。1998年瑪利莎因血癌病逝,吳憶樺由外婆羅莎繼承監護權,2000年11月1日吳登樹到巴西辦理公證,將吳憶樺的監護權授權給羅莎。2001年3月15日,吳登樹帶著吳憶樺回台灣探親,不料竟於3月29日因心臟病驟逝,之後吳登樹胞弟吳火眼自稱是吳憶樺的監護人,為他登記戶籍以進入高雄茄萣國小就讀。2001年7月,羅莎來台與吳火眼展開談判,吳拒絕讓吳憶樺返回巴西,雙方告上高雄地方法院,法院對交付被監護人之訴,2003年11月判決確定吳火眼應將吳憶樺交付予羅莎,並限令吳火眼最遲在2004年2月9日前,將吳憶樺交付羅莎委託的巴西商務中心,因此引發當時那場令人難忘的搶人事件。
 
吳憶樺監護權案經由國內外媒體包括CNN報導,成為國際新聞,他的境遇和古巴伊利安.岡薩雷斯類似,常被媒體引述,當時更引起巴西人民群體憤怒,成為影響台巴關係一觸即發的未爆彈。經由天主教博愛基金會歐晉仁執行長在巴西從中斡旋、前董事長廖修三律師在台灣協助處理並籌措旅費,2004年2月11日吳憶樺由嬸嬸李素華、巴西駐華代表裴瑞拉、廖修三律師及媒體記者等陪同飛回巴西,抵達聖保羅機場時,巴西警方直接把他帶回交給羅莎。
 
闊別台灣十年,吳憶樺回來了,她由養母、義兄及媒體記者陪同返台,隨行的還有巴西聖保羅博愛服務團主委李宗德女士,她和夫婿歐晉仁執行長在兩地幫忙協商,才促成了這樁美事。吳憶樺此行由博愛基金會居中擔任平台,經費由台北雙溪、南門扶輪社、外交部NGO委員會及台巴社會愛心人士贊助,行程包括返鄉祭拜父親,並配合在台親人的工作時間與他們相聚四天,此外也參訪偏鄉兒童關懷站、參與愛心公益活動等。為表達歡迎吳憶樺回台讀書之善意,本人表示實踐大學可提供外籍生獎學金免學雜費,屆時將依學校程序提出申請與審議,不影響一般本地生之權益。
 
吳憶樺已年滿18歲,他的境遇很特殊,希望他此次返鄉探親,能擴展視野,增強對台灣的認識與情感,也希望全世界知道,台灣是個重視人權、友善及具愛心的國家。期盼吳憶樺未來成為一個有為的青年,為台灣與巴西及國際社會做出貢獻。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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